
10月13日中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在教学楼1-402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文件,为即将召开的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做好充分准备。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党员参加学习。

本次学习会采取集中领学的方式进行,7名支委会成员或教研室主任分别就相关内容进行了领学。
支部纪检委员李珊娜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节选,重点学习了党员的八项权利以及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任期等内容,强调党员要充分认识自身权利,积极参与党内民主生活。
支部宣传委员原潇菲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总则和委员会产生的相关规定,详细解读了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选举有效人数等重要程序性规定。
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主任马星领学了选举实施的具体规定,包括无记名投票方式、监票人设置、有效票认定、差额预选和正式选举的票数要求等内容,帮助党员全面了解选举工作的操作流程。
四史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李丹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重点学习了违反民主集中制、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违规行为等内容。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主任张婷婷领学了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处分规定,强调要切实保障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权利。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主任逯爽领学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特别是换届期间严禁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学习了严肃换届纪律“十严禁”的具体内容。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主任杨芳继续领学“十严禁”后五项内容,包括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等纪律要求。
领学结束后,与会党员立足各自教学岗位,紧密结合党建服务工作实际,对照所学党章条例深入研讨交流,主动查找工作短板,系统梳理改进方向。通过研讨交流,全体党员进一步深化了对制度规范的理解,明晰了工作行为准则,对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的更高要求、育人工作中的纪律担当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通过本次学习,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党性修养,明确了党员权利义务,掌握了选举工作程序,强化了纪律规矩意识,为依法依规参与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图文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徐道良 责任编辑:李岭 王若溪
审核:严建会 终审:李景阳